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及硕士研究生:
现将2023年夏季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1.2021级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管理岗(学生政治辅导员及行政管理岗)除外),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从入学注册至毕业时不少于2年。
(2)已按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
(3)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不予认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非综述类文章)。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本领域有影响的刊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非综述类文章)。翻译硕士要求在英语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译文。
(4)已完成选题报告。
(5)专硕完成专业实践报告。
(6)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评审需一次性通过。
2.2020级及延期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条件:
(1)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已完成选题报告。
(3)专硕完成专业实践报告。
二、申请程序
1. 硕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版)”进行毕业报名申请(具体操作见培养办通知中矿大京研培字〔2023〕5号)。
2.3月13日前,硕士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申请相关模块中填报信息,包括发表论文信息登记、学位论文评审(基本信息、送审申请、学术论文、自我评价),导师在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处完成审核。
申请硕士学位流程须知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附件2。
3. 3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及预答辩。
各学院完成硕士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关注提前毕业硕士资格审查。
预答辩由各学院、学科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决定本学院的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分组。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预答辩未通过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预答辩完成后,学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名单》(附件3)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综合考虑覆盖本学院所有学科、学位类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及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因素,将预答辩排名后20%在备注中标明。
预答辩相关规定见附件4。
4.3月27日前,硕士研究生完成以下工作: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检查。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所有学位论文需进行格式检查。硕士毕业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格式检测。进行格式检查前,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论文模板(https://yjs.cumtb.edu.cn/info/1041/1215.htm)仔细修改。
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检查须知见附件5。
(2)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且学位论文格式检查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学位论文评审信息>论文摘要/学术不端检测,填写摘要及上传学位论文,导师在学位论文提交确认处审核。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3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预答辩排名后20%的硕士学位论文及提前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2)4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其余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在系统中填报检测结果,并将提前毕业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位办。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6、附件7。
6.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1)4月14日前,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以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抽取:
①提前毕业硕士;
②各学院预答辩排名后20%的硕士中抽取30%;
③安全学院硕士及化环学院非全日制专硕。
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聘请两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周期约30个工作日。需复评的学位论文的评审周期,从提交复评论文开始重新计算。
(2)4月21日前,未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送审。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除导师外,须聘请校内、校外各1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除校内导师外,须聘请2名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校内专家和校外企业专家(不包括本人的校外企业导师)各1名。
评阅意见需全部返回,评阅结果方可生效。若在通知中规定的答辩日期前,评阅意见仍未全部返回,不能参加答辩,可在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后,安排答辩并可参加下一批次的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见附件8。
7.5月26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8.6月2日前,各学院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硕士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论文答辩管理中填报申请答辩信息。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副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导师及兼职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
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副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校外企业专家(可以是校外企业导师),其中校内外专家各不少于1名,校内导师及校外企业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见附件9。
9.6月4日前,答辩通过后,确认申请本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登录系统在学位申请信息管理中完善相关信息。
10.6月7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完成学位管理模块中信息的填写,将分委员会报告书、会议记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简况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况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纸质版交至学位办。
11.6月中旬(时间待定),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2天内,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处完善相关信息。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认证,请务必仔细核对。
13.硕士研究生根据各学院要求上传存档论文。
备注:
1.硕士研究生因客观原因不能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3年内完成学业,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毕业,但延期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4年(含休学)。
2.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毕业、结业和肄业的补充规定》(附件10)文件精神,完善毕业与学位分离机制,单独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可参照毕业答辩相关通知进行办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发